(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3日電)廖姓魔術師被控以教魔術、介紹工作為由,對一名女大生電動調整床推薦摸胸、強吻。最高法院今天維持高院見解,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廖男有期徒刑9月,全案定讞。

判決書指出,廖男在民國103年5月某日中午,與身材姣好的小珍(化名)用過午餐後,以教導魔術為由,邀請她到其租屋處;2人進入屋中,廖男趁小珍不及防備之際,突然親吻她的嘴唇,小珍嚇得大聲尖叫反抗,廖男壓住她的雙手摸胸得逞。

小珍急中生智,向廖男說「我的父親是警察」,廖嚇得鬆手並離開租屋處,而她旋即報警求援;警方訊問後,將廖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,並由檢察官起訴。

廖男辯稱,他教小珍變撲克牌魔術的過程中,彼此很愉快也很開心,如果她覺得自己受侵犯,可以在樓梯間大叫引起其他住戶注意,自己並無對她有性騷擾、強制猥褻犯行。

原審法院依強制猥褻等罪,判處廖男有期徒刑9月;廖男不服提上訴。

醫院電動床 台灣高等法院調查相關事證後認為,小珍在偵訊中同意接受測謊,對於廖男將其強碰觸胸部等問題,均無不實反應,加上她報案時聲音顫抖且帶哭泣聲等,認居家電動床價格為廖男犯案事證明確。

高院指出,原審法院認定廖男犯行罪證明確,審酌他對小珍有好感,然而2人交情非深,案發當日僅是他們第2次見面,卻未遵守男女相處分際,不知尊重他人性自主權,考量廖男從事演藝相關工作、犯後態度等情況,量處有期徒刑9月亦稱妥適。

案經上訴,最高法院維持高院見解,全案確定。10511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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